所属栏目:影视资讯更新时间:2021-07-08
今日,第34届中国电影金鸡奖参评规则公布,金鸡奖首次设立“最佳外语片”奖。
参评最佳外语片奖的作品以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经国家电影局审查通过并取得发行放映许可证、截至2021年6月30日全球首映不超过两年、首次引进的外国影片为限,且只参加最佳外语片奖评选,不参加单项奖评选。
一、奖项设置
本届金鸡奖作品奖设最佳故事片、最佳中小成本故事片、最佳儿童片、最佳纪录/科教片、最佳戏曲片、最佳美术片、最佳外语片。
本届金鸡奖单项奖设最佳编剧、最佳导演、最佳男主角、最佳女主角、最佳男配角、最佳女配角、最佳摄影、最佳美术、最佳音乐、最佳录音、最佳剪辑、最佳导演处女作奖。
二、报名范围
(一)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取得国家电影局核发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故事片、儿童片、科教片、纪录片、戏曲片、美术片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送参评本届金鸡奖作品奖:
1.内地(大陆)电影制片机构拍摄的影片;
2.内地(大陆)电影制片机构与港澳台电影制片机构合作拍摄的影片;
3.内地(大陆)电影制片机构与外国电影制片机构合作拍摄的影片;
4.经国家电影局审查通过在内地(大陆)发行的港澳台影片(不含港澳台电影制片机构与外国电影制片机构合作拍摄的影片)。
(二)上述条款所述影片中申报单项奖者,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(三)最佳外语片以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经国家电影局审查通过并取得发行放映许可证、截至2021年6月30日全球首映不超过两年、首次引进的外国影片为限,且只参加最佳外语片奖评选,不参加单项奖评选。
三、注意事项
(一)请各申报机构和审核单位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,严格筛选、择优申报。
(二)参评作品奖的影片,须认真填写影片参评申报表中所列各项,出品单位名称及其排序、数量应与公映许可证一致。
(三)参评单项奖的个人,如报名单项奖的一个项目为多人合作,需每人填写一张报名表,并注明排序。创作人员名称及其排序应与影片字幕一致。
(四)参评表演类单项奖(最佳男主角、最佳女主角、最佳男配角、最佳女配角)者,所饰角色的台词须由演员本人配音。
(五)参评最佳中小成本故事片(候选作品要求投资为低于1000万人民币的故事片),必须标明影片制作成本。
(六)最佳导演与最佳导演处女作奖只能选择一个进行申报。最佳导演处女作奖要求是该导演独立执导的第一部影片。
(七)同一影片在金鸡奖作品奖中,仅能选择一项,不得重复报名。
(八)纪录片、科教片、戏曲片、美术片、外语片不参加单项奖评选。
(九)单项奖参评人须为中国国籍,如该奖项署名有外籍合作者,此单项不可报名。
(十)曾经报名金鸡奖的影片,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不同版本重复报名。
(十一)影片DCP为最终评选依据,该DCP须经由专业制作公司制作,其规格和质量须符合商业影院放映标准。DCP须为原文发音、状况良好,若无法制作DCP视为放弃报名。
(十二)金鸡奖报名采取邮寄的方式,影片DCP、影片素材运费、保险费等所有费用,皆须由报名者自行负担。除影片DCP外,其他素材恕不寄还,请自行保留母源或备份。